贵州大方县雨冲乡幸福九村,搬迁户彭其会和丈夫下班回家。 罗大富 摄
本报讯(实习生陈林 记者姚东)12月13日,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,日前,省生态移民局副局长张珍强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,介绍我省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。据介绍,到明年上半年,我省18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全部完成。
据了解,经核查审定,我省“十三五”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实施总规模为188万人 (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万人),整体搬迁自然村寨10090个,共规划集中建设安置点946个。
今年,我省计划搬迁66.98万人(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.10万人),共建设安置点135个,建设住房15.98万套。截至11月30日,已开工建设135个项目,开工率100%,建成住房12.44万套,全省工程形象进度77.76%。
据了解,截至去年11月30日,全省已完成搬迁入住123万人,占“十三五”时期搬迁总规模65.42%,到明年上半年,我省188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将全部完成。
自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以来,我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,形成了符合贵州省情实际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律的“六个坚持”基本思路和政策框架。“六个坚持”是指:坚持省级统贷统还、坚持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主、坚持城镇化集中安置、坚持以县为单位集中建设、坚持不让贫困户因搬迁而负债、坚持以岗定搬以产定搬。
我省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,在搬迁人口识别时,聚焦“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”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,坚持以50户以下(含50户)、贫困发生率50%以上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;对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的自然村寨实施整体搬迁,贫困发生率明确为20%以上;对于“组组通”难以覆盖地方的自然村寨实施整体搬迁,没有对贫困发生率进行要求。实施贫困自然村寨整体搬迁,既能确保符合“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”区域条件的贫困人口搬迁出来,改善生产生活条件,享受40年来改革开放的红利;又能切实防止同区域的非贫困人口因返贫带来“二次搬迁”的社会风险隐患。此外,还能有效避免为几户人修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的大量投入,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,是固根本着眼长远的有效之策。
取得的成效主要有:搬迁群众“挪穷窝、换穷业”,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。2016年已搬迁的45万人,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明显改善;就业、就学已衔接到位;低保、医保、养老保险本着搬迁群众自愿原则纳入城镇保障体系。
百万山区农民迁入城镇,助推城镇化加快发展。易地扶贫搬迁实现了脱贫发展与城镇化的相互联动、相互促进。2016至2017年搬迁的123万人中,114万人搬迁城镇,提高全省城镇化率约3个百分点。
守住生态底线,实现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双赢。121万人从生态环境脆弱的深山区、石山区迁入城镇,减轻了迁出地生态环境压力,修复和增强了生态系统功能。
搬迁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强,政策满意度高。据省委督查室、省政府督查室去年12月的联合督查,随机入户抽查928户搬迁群众结果显示:群众满意度高达99%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