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昨日,市民曾女士向本报反映称,2年前,她在春雷路小石城一期购置了一套二手房,随后却因下水管道堵塞、污水四溢、墙纸脱落、墙体发霉等问题,致使其至今无法顺利入住。期间,她曾多次找业委会协商处理此事,却都无果而终。
针对曾女士的遭遇,10月11日上午,记者来到曾女士位于春雷路小石城一期的家中。一进房内,映入记者眼帘的是客厅四周破裂不堪的墙纸。拉开墙纸记者见到,由于长时间有水渗出,墙体表面已经发霉变黑。
采访中曾女士告诉记者,她是2016年2月在该小区购买的二手房,当年6月重新装修。然而,令曾女士意想不到的是,装修后的房子没过多久,卫生间内的下水管道便出现了污水溢出的情况。原本以为只是偶然事件,怎料曾女士每次找人疏通后,没过多久污水便会重新冒出。“一年内至少要堵6次!”无奈之下,曾女士只得自掏腰包,重新更换了新管道。
本以为问题就此解决,但在2018年7月,来到家中打扫卫生的曾女士却相继发现,墙纸脱落、墙体发霉变黑等问题。之前管道失修,她自行买单过修理,而此次又因当初管道堵塞,引发墙体浸水。在曾女士看来,每年她都按时交纳小区的管理费,遭遇问题总不能每次都由自己买单,在她看来,相关单位应该就此负一定的责任。然而,当她向对方提出共同承担更换墙纸的费用时,却遭到了拒绝。
对此,该小区所属的黔灵镇石欣居委会秦世春书记表示,曾女士的遭遇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处理,而他们只能帮忙从中协调。10月11日当天,当记者找到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时,没能找到相关负责人。
针对此事,贵州观合律师事务所的朱驿琨律师表示,既然业委会承担了小区的管理工作,并向业主收取了管理费,那对于小区管道堵塞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就应负有相应的责任。如业委会对此不予解决,曾女士可搜集好交纳管理费的票据等凭证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。
(实习记者 罗林 本报记者 王杰)